文档简介: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量,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适用本办法,二级以下的公路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包括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及与之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消防设施、供电设施、照明设施、绿化设施、服务设施、管理设施等公路附属设施的新建、改建与安装工程。 第三条 工程量清单应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工程量标准清单及对应的计量规范(以下简称“标准清单”)进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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