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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货物运单水路货物运单月日交接清单号码:运单号码:船名航次起 运 港到 达 港到达日期承运人章收 货 人(章)托运人全 称收货人全 称地址、电话地址、电话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发货符号货号件数包装价值托运人确定计费重量等级费率金额应收费用重 量(吨)体 积(长、宽、高)(m)重 量(吨)体 积(3m)项目费率金额运费装船费合计运到期限(或约定)托运人 (公章)月 日总计核算员物约事项承运日期起运港承运人章复 核 员 [说明] 1.此货物运单主要适用于江、海干线和跨省运输的水路货物运输。 2.水路货物运单、货票一式六份。顺序如下: 第一份:货票(起运港存查联)。 第二份:货票(解缴联)起运港→航运企业。 第三份:货票(货运人收据联)起运港→托运人。 第四份:货票(船舶存查联)起运港→船舶。 第五份:货票(收货人存查联)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 第六份:货物运单(提货凭证)起运港→船舶→到达港→收货人→到达港存。 3.除另有规定者外,属于港航分管的水路运输企业,由航运企业自行与托运人签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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